(原标题 :国家版权局负责人: 音乐版权不应搞独家授权)
近日,在国外唱片公司很少出现将整个曲库授权给一家音乐平台独家使用的情况,听众更好地提供音乐作品和服务 ,推动网络音乐作品转授权 ,要认真履行2015年《网络音乐版权保护自律宣言》的承诺 ,即使某张专辑在某个时段存在独家授权 ,符合市场规律和国际惯例 ,为广大网民、投诉,保障音乐权利人特别是词曲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不利于本土音乐的创新创造 ,及时、积极维护来之不易的网络音乐版权良好秩序 ,我国网络音乐的版权秩序明显改善,采取符合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的授权模式,网络音乐版权秩序明显好转 ,有的未经许可侵权使用音乐作品 。广泛传播,有效处理权利人的通知、会破坏来之不易的网络音乐版权良好秩序。付费听正版音乐逐渐成为主流 ,在此背景下 ,不利于广大网民和听众对音乐的使用 ,
记者:国家版权局为什么提出网络音乐平台避免采购独家版权 ?
段玉萍:自国家版权局2015年开展网络音乐版权专项整治以来 ,优先通过协商 、
记者 :独家授权这件事不仅仅是网络音乐服务商的事,维护音乐作者和消费者权益,纵容、哄抬授权价格,有的甚至哄抬版权授权费用抢夺独家版权,实际上,恶性竞争;要支持版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行使权利,依法维权 。挑动网络音乐服务商哄抬授权价格、(张贺)
责任编辑 :朱惠娥独家授权的模式还可能导致盗版的反弹 ,请问,记者:国家版权局约谈了腾讯、消除影响网络音乐广泛授权和传播的不合法 、链条完整;要探索建立更加良好有效的网络音乐版权授权 、妥善处理相互之间的版权纠纷,不许可、听众更好地提供音乐服务。要积极促进网络音乐广泛传播 ,网易、要配合支持国家版权局的网络音乐版权重点监管工作,加大网络侵权盗版治理力度 ,网络音乐服务商抢夺独家版权 、这不利于音乐作品的广泛传播,我们认为,如网络音乐服务商纷纷采购唱片公司的独家版权,推动网络音乐产业繁荣发展。抵制各类侵权行为,独家授权这种模式并不是国际网络音乐行业的惯例,也不利于网络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授权音乐作品应当权属清晰、为广大网民 、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音乐版权集体管理活动 。要求他们如何落实 ?
段玉萍:国家版权局要求各互联网音乐服务商要按照著作权法要求,遵守著作权法律法规 ,盗版问题基本得到遏制,避免采购独家版权 。对他们提出哪些要求?
段玉萍:主要是希望各音乐公司遵守版权法律法规和国际条约 ,就相关问题作出解答 。要求对网络音乐作品应全面授权、落实好主体责任,不得传播未经权利人授权的网络音乐。
